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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时间:2023-07-19 09:01浏览:
浙江泰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30000吨镍钴锰基础材料、20000吨四氧化三钴及80000吨三元前驱体(四川)产业化项目(一期)土建安装工程于2022年1月28日开工,2023年1月13日完工。该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40万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7日,联系人:辜老师,电话:028-38165056,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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