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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回复15条网友有关房产留言

作者:bdp1989 原创作者:眉山人房产网 来源:眉山房产 2014-08-28 00:44
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回复15条网友有关房产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救救我们!我们是武胜县沿口镇嘉陵路香江豪庭小区居民,几月来武胜县城市综合体大搞开发,在距离我们小区100多米处放炮开山,“原来我家没得小裂缝,现在出现了好多小裂缝,放炮时窗门都要响,跟余震没区别,一天要放好几次,声音又大。大家反映到县领导处,前几天县建设局来人看了,可至今没有回音。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城市综合体放炮致香江豪庭小区房屋室内墙体裂缝,我局安排县质监站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现象:该房屋剪力墙与填充墙间存在竖向裂缝,墙体抹灰层存在裂纹和空鼓,该现象具体成因我局人员无法现场判定,但不影响房屋结构和使用安全。目前,我局已委托四川省建科院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该房屋墙体裂缝产生原因作了进一步鉴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我局将根据鉴定结论依法进行处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广安市邻水县原城南镇三合村的村民,在村2次拆迁过程中,我和我家小孩均未得到补偿,但是我村其他人员,甚至不是我村村民却得到补偿,例如第一因读书户口空挂在我村的小孩,这些人不是我村的村民,只是户口挂靠在我村,是我村拆迁,这些人是没有权利获得任何补偿的。第二、有5位结婚的,连户口都没有迁移到我村,仅凭一张结婚证,甚至有些连结婚证都没有也全额得到的补偿。第三、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为某些人谋取私利,有人领了双份,还虚报名额骗取国家财产。第四、大人户口再之前修渝邻高速迁移为非农户口,小孩也上的非农户口,但在我村第二次拆迁过程中,先未得到补偿,后通过关系政府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对方。请问这些现金是哪里来的?第五:我村其他组在拆迁过程中和我,以及我小孩一样的情况均的到补偿。
  我也多次向邻水县和广安市反应我家情况,但至今未得到解决,都以村民自治来搪塞,难道村民自治就可以剥夺我们应有的权利?及时村民自治也不应该违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如果什么都以村民自治,那还要上级单位做什么?如果我大学毕业是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那国家有规定是不能补偿的,但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进城务工人员,同时,应经开区某领导的要求,我于今年6月初特请假从成都赶回家,在6月9日同其见面,其答应在2个月之内给我们解决,我们都很诚恳的请假回家与其见面,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时间就不是时间,我们没有公车,我们坐车也是要花钱的,所以恳请王书记您认真核查我村在拆迁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因读书户口空挂该组的小孩不应得补偿问题
  朱某雨、朱某圆两人因读书把户口迁出三合三组转为鼎屏镇城镇居民户口,因两人属于该组有田土无户口人员,应当享受征地拆迁当中的一些补助,在征地拆迁后,该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代表讨论,把两人纳入享受该组非耕地补助费范围各自补助1023.6元,但其二人并没有享受该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二、关于反映户口未迁至三合村,仅凭结婚证或事实婚姻关系领取全额补偿问题
  该组在征地拆迁时,确实有徐某如、贺某梅、张某、周某、文某五人属于此种情况。主要原因是,邻水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针对城区三镇一区婚迁出入户口停办一年(2012年5月16日-2013年5月15日),导致徐某如等五人在征地拆迁阶段没有办理婚迁入户,土地补偿费分配时该组把以上五人纳入分配并全额享受,前提是以有效办理的结婚证、农村居民户口为准。
  三、关于反映有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领取双份以及虚报名额骗取国家财产的问题
  该组征地拆迁锁定人口是以派出所调取的登记在册的农村居民户口为准,您反映该组组长小孩有改名重复享受土地补偿费之嫌,经核实,该组组长有两个小孩(吴某桐、吴某睿),两人在2009年征地拆迁当中均未享受土地补偿费。2013年征地拆迁分配当中吴某桐更名,但与2009年属于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享受了2013年土地征收补偿费,不存在重复领取双份土地补偿费。
  四、关于反映已转为城市非农业户口的小孩在二次征地过程中,先未得到补偿,后通过关系政府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对方您所反映的是该组秦某利女儿钟某玲,其因户籍更正享受该组土地补偿费的问题。钟某铃于2001年11月19日出生,在派出所登记上户时,村居计生专干在登记入户证明上填写为农村居民户口,由于派出所在上户时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2008年征地拆迁时,秦某利才发现户口登记错误,并从2008年11月18日找居委会开证明要求更正,但未果。2013年7月3日秦某通过县公安局户籍科查询村委会当时出具的证明,才将钟某铃的户口更正为农村居民户口。而该组在2012年12月已确定为全征社,该组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已经落实并分发到各户。经开区根据钟某铃实际情况,庚即报县国土资源局,争取钟某铃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由该村组织三合三组代表讨论形成了补充分配方案,把钟某铃纳入该组农村居民户籍人口同等享受。目前,该组各项征地拆迁资金全部发完,只剩麻竹林补偿资金尚未到位,现协调该组在麻竹林补偿资金到位后,优先补发钟某铃应该享受的土地补偿费,此情况不属于政府给钱或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对方。
  五、关于反映三合村其他组在拆迁过程中与您小孩类似情况人员均得到补偿的问题
  您的户籍为城镇居民,2009年与该组吴某某结婚,2011年10月14日迁入三合社区居委会三组(城镇居民),您的丈夫在2009年征收时享受该组土地补偿费分配后转为城镇居民户口。2011年您的小孩出生后入户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该组非耕地补助费1203.6元,不享受土地补偿费。该组与您小孩情况类似的有10人,都没有享受土地补偿费。其他组的分配方案由各组结合组上的实际情况,由组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研究决定。请您理解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们是四川省岳池县赛龙镇牛敞沟村村民,现在向你反映我们村2013年10月份修建的国家支持的水毁耕地复垦项目,发包方隶属岳池县国土资源局。此项目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部直接拨款,纯属豆腐渣工程,套用国家资金。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派专案组深入群众调查核实进行处理,为百姓办实事。
  按工程设计图纸规定,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底下铺上20公分以上的砂石子或二夾灰,路面宽度应该是4米,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0公分,强度不低于C30。工程设计施工图是设计院到现场实地探测后才设计出来的。
  而我们村的公路从没有铺砂石垫层,路基宽度更不达标,有的地方应该降坡度的地方根本没有降。缝高修高、缝低修低,特别是路面的宽度根本没有按照所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合同进行。没有一段路达到了4米宽,无一处是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的。最为严重的路段是3社堰塘背后至7社、2社、1社、6社连接至天神堂村长石坝处,大约2?5公里,宽度仅为2?9米、2?95米、2?91米、2?97米,3米都不到,厚度18公分;并且6公里多的路段还不到十个错车道。按设计施工方案规定:错车道是20以上,而且每个错车道是6?5米宽、20米长。可是没有一个错车道达到了此标准。他们修建这公路有些地方中间厚度不到10公分,因为他们是在路基两边缘处往下挖沟,而路中间(路背)要高些。这样修出来的公路只能看到两边的混凝土厚度基本上达到要求,而实际上路面中间的混凝土厚度根本不到10公分。还有,公路修好不到一个月,就有多处地方已经断裂。
  请问这样的工程监理方是如何监理的?这样的工程能达标吗?施工方又是如何让验收合格的呢?岳池县国土局主要负责此工程的领导难道不知道吗?最后,请求王书记的关注,为百姓办实事!派专案组核查事实真相进行处理整改,让问题能尽快得到解决,全体村民表示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岳池县赛龙镇牛敞沟村水毁耕地复垦项目,经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广市国土资发﹝2012﹞638号文件批准立项,设计整治C30田间道路1条,共计4650米。该项目于2013年4月7日经网上固顶价比选后,确定四川兴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四川兴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进场施工,在赛龙镇政府相关人员和四川安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我局现场人员以及牛敞沟村村民代表何某某的共同监督下,工程施工顺利,该项目于2013年9月完工。我局于2013年11月13日会同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该批次水毁耕地复垦项目进行了初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项目工程建设较好的结合了项目区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项目资金作用,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区群众灾后重建工作,项目工程资料齐全、规范,分类合理,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二、关于反映道路质量未达标问题
  2014年7月3日,南充市健康导报记者到我局称:赛龙镇牛敞沟村部分村民反映我局的水毁耕地复垦项目田间道路工程质量不合格。我局赓即指派现场监督人员,会同监理单位、赛龙镇政府工作人员胡某海、项目区村支部书记王某兴、施工单位负责人、健康导报记者、项目区群众代表朱某进、曾某平、朱某安等,于7月4日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同时向项目区群众和健康导报记者进行了解释。
  我局实施的水毁耕地复垦项目,其主要目的是修复被洪水冲毁的耕地,同时对项目区的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进行整治,提高项目区的耕地质量,改善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我局实施的所有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整治田间道路,按照《四川省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验收技术要点》的要求,田间道路整治等级标准一般低于四级公路,不设计二灰层,主要是对原有田间道路路基、路面进行整治,宽度一般为4.5米以下,错车道按200—300米距离设计一处,根据被冲毁的田间道路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整治,故赛龙镇牛敞沟村水毁耕地复垦项目田间道路工程没有设计二灰层。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原有路基宽度进行整治,导致有的地方3.1米,有的地方3.6米,宽度不统一。群众反映的路面断裂情况,经我局与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后,有两处因原有路基沉降,少许开裂(开裂非常齐整)外,其余为C30混泥土路面专门制作的伸缩缝。该项目田间道路C30强度根据现场查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整条田间道路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村组监督人员与我局现场管理人员均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群众反映的个别地方道路中间部分不足10公分是不属实的。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原有路基宽度不够,导致田间道路整治宽度与设计不一致,经项目区群众、赛龙镇政府同意后,根据实际,我局要求施工单位在原有设计田间道路长度的基础上,增加修建了200余米,即该项目因原有路基不足而造成整治田间道路宽度不足结余的资金,同样用于了该村田间道路整治。
  三、关于反映错车道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该项目田间道路整治工程设计错车道20处,标准为宽度6.5米,长度20米。在实际整治过程中,该田间道路总长4850余米,共整治错车道21处,因地理条件限制,个别错车道没有达到设计宽度要求,主要原因是整治错车道需使用原有田间道路以外的群众承包责任地,个别群众不愿意将承包责任地拿出来修建错车道,但基本能满足错车需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施工单位在项目群众承包责任地能调整的前提下,补宽原有错车道。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王东明先生,您好。非常感谢你在百忙之中能够查看我的留言。我是天府新区正兴镇官塘村村民。因正兴镇“村上花开”项目启动,我们要拆迁,现在我家有5口人,2008年房产证上面积为116平方,2010年政府又到各家确权,我家平方为160平方米。现在拆迁,要房子抵房子,很不幸,我们还的补足够的差价。按照平均一个人基本的35个平方来说,我们家的平方都不够。现在拆迁要以2008年的116个平方来计算面积,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差的那44个平方意味着要给35200.这个数字,或许对其他的没什么,可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真的是天文数字。为什么要以那么久远的数字来衡量现在呢?镇上的领导说:我们要签协议。要每个人交1万的保证金,我们家得交5万。我就想问问困难家庭能少点吗?非常感谢能给我们带来发展,非常感谢今后我们能在美丽的天府新区生活,可,这个过程太痛苦。没钱的,喊我们去借,去贷款,现在的钱真是不好借啊。让我们现在去租房子,过渡费一个人一个月200元,暂定为半年,我想知道半年之后还是200呢,还是会因为物价的提高给我们涨呢?还有1个多月这季粮食就要收了,不知道我们的粮食可以在哪个地方晒,政府可以帮我们找可以收湿谷子的商家吗?房子没了,田地还在,我们继续耕种,耕种时,可能就会出现需要抽水等事情,政府给我们安装供电插座吗? 谢谢,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关于正兴镇“村上花开”项目启动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相关问题,经天府新区正兴镇调查后,现将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您对房屋面积确认的问题
  (一)正兴镇党委、政府对正兴镇官塘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度重视与关心,于2014年7月31日牵头组织在工业学校召开了正兴镇“村上花开”项目启动暨土地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和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完全尊重群众意愿。
  (二)拆旧图斑范围内涉及搬迁的农民住房,以被搬迁安置人员持有的2008年《正兴镇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户现状调查表》为依据。若您对2008年《正兴镇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户现状调查表》存在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后以复核面积为准。
  (三)在2008年《正兴镇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户现状调查表》以外新建的房屋必须提供由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若无相应手续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二、关于您反映的建房保证金问题
  新居房屋建设是按照农户意愿,根据各户所需确认户型之后,按需设计建设,为确保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参与土地整理的农户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时,需按应安置人口预缴1万元/人的建房保证金。建房保证金于新居房屋建设完成后,予以退还。若属特困户、低保户、因病致贫户等经济特别困难的,可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缓缴。
  三、关于您反映对过渡费标准存在疑问的问题
  参与本次土地整理范围内的被搬迁农户过渡费按200元/人/月计算,本次房屋建设周期暂定为半年,过渡费暂发放6个月;6个月后未安置入住的农户,过渡期在一年内仍按200元/人/月计算;若一年后未安置入住,将根据相关政策做调整。
  四、关于您反映的当季晒粮困难问题
  官塘村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的原有晾晒地点短期内不发生改变,同时,农户可利用村民委员会晒场和农业园区停车场等场地就近晾晒粮食。
  五、关于您反映的搬迁安置后土地耕种困难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土地耕种用电用水困难,正兴镇将与供电部门、水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以确保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天府新区正兴镇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028-85671555。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是来自遂宁 是遂宁二中的学子 因上次夏令营事件使二零一四级学子放假了 唯独留下高二零一五级学子不是说了为我们减压吗?说了不准补课为什么我们七月六日考完期末考试要到七月二十五日才放假?为什么我们要年年补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还我快乐吧 我们真的很累》的问题已收悉,我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
  该同学读的是高2015级,即高三年级。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五厅局文件(川教函【2014】334号)精神,高三年级可以开展补课。如果学生本人不愿意参加,可以给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学习愉快! 遂宁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的居民,我在邻水县城北镇民心佳园购买了一套安置房,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说与城北镇政府签购房合同,合同上是与城北镇政府签的购房合同,有公章。像我们这样的有好几千户人家,由于相信政府相信党我于2012年6月在民心家园二期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从2013年6月停工到现在整整一年多得时间,邻水县政府都没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话,造成很多老百姓没房子住,置老百姓的民生工程于不顾,我们几千户老百姓恳求省委省政府督促邻水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老百姓的民心工程啊!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邻水县城北政府修建的民心佳园”位于城北镇东北村2组,实为城北镇罗解村村委委托重庆市宏贵建设有限公司邻水分公司(以下简称宏贵公司)代建的地质灾害集中安置房。购房户购买房屋实属与代建方(宏贵公司)达成的代建协议。
  城北镇罗解、翠柏等村因广安绿水洞煤矿开采,造成该区域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村民房屋面临垮塌的危险,人畜饮水十分困难。为解决城北镇罗解、翠柏等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受灾搬迁村民居住问题,创造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缓解搬迁群体社会矛盾,经县委、县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在城北镇东北村二组长河堰处建设城北罗解地质搬迁房。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2011年2月,城北镇罗解村、翠柏村村民委员会与宏贵公司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及《城北镇罗解等村地质灾害集中安置房代建协议》。为解决该安置房项目用地问题,2011年9月,城北镇翠柏村、罗解村和东北2组达成土地调换协议,并签订《集体土地调换协议书》,双方协商等面积调换集体土地68.8亩。2012年12月,广安市政府在《关于邻水县城北镇罗解、翠柏2个村8个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房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中,同意我县关于占用城北镇东北村2组长河堰处非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4.5867公顷修建集中安置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随后,该公司开始动工建设。
  2013年,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双违治理”专项行动,因该公司涉嫌违建违售等行为,县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该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由于宏贵公司对外销售的安置房数量较大、涉及人员较多,其负责人外逃,情况核实比较困难。目前,我县正在对“民心佳园”安置房建设和销售问题加紧研究处理。待处理后,属罗解、翠柏等村地质灾害搬迁户和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无房户,可依法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不属于地质灾害搬迁户的购房户,购房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购房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要求宏贵公司退款退房或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网民留言】
  金牛区抚琴街南桥舞厅,每场人员上千,色情陪侍近乎公开,当地老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每次检查都能平安无事。请问领导是为什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金牛区公安分局对群众反映的涉黄问题高度重视,组织警力对“南侨舞厅”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责成该舞厅停业整顿七天。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强对场所的日常治安检查,对涉黄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严厉查处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王书记:作为老区普通群众,想恳请您为我们做主,真正为老区人民带来福音。营山县明德乡磨盘村与龙伏乡新村村毗邻,同属边远山区、老区特困村。近几年通过帮扶未能发生根本性变化,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仍是保持着“晴天出门一身灰、雨天出门一身泥”的现状,交通不便严重制约着我们当地经济的发展。周边各村基本上都通了水泥路,老区人民也渴望能出行方便,不知何时也能修通水泥路?如今省上已计划新建平昌至广安高速公路,迫切希望规划线路走向:通江—平昌(江口镇—尖山乡—岳家镇—西兴镇—土垭乡)—营山(明德乡磨盘村—龙伏乡新村村—木垭镇)出境进入渠县—广安。该线路走向比较切近。既能让老区人民共同分享惠民之果,又能给特困的边远老区增添一条亮丽的风景线,老区人民将时刻铭记您的恩德,衷心感谢您。我们深信:王书记一定会让贫困落后的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道路建设问题,现回复如下:
  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及线路走向是经过专家科学研究、详细论证后提交政府批准的,是国家统一规划的。只要有利于营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速路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主动汇报、积极争取。目前,营达高速线路走向经过了老林、龙伏、木垭等乡镇。我们请示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目前其他高速线路规划还要经过龙伏、木垭乡镇的可能性很小,但如果一旦有希望,我们将积极争取。截止目前,营山县委、县府和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已完成了达成铁路复线的扩能改造,并于2013年12月28日停靠和始发“和谐号”动车;南(充)大(竹)梁(平)高速公路通过近3年的建设,也于2013年12月28日竣工通车;巴(中)南(充)广(安)高速公路目前正加紧建设,将于2016年初建成通车;营(山)达(州)高速公路已完成招投标,将于今年内开工建设;营(山)仪(陇)阆(中)高速公路目前正在加紧做前期工作,在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后将择日开工建设;同时,营山今年成功争取到一条国道、三条省道,我县即将形成“一铁路四高速”、“一环线五通道”、“一国道四省道”的交通动脉干线新格局,为打造“川东北大城市和次级交通枢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来,营山以前所未有的投入力度建设县、乡、村公路,营山的区位优势将得到彻底改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也正得到逐步改善。衷心感谢你对营山交通建设的关心。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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