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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到房子无法取证,可能是开发商什么原因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1-06-27 23:22点击数:

眉山房产发布,关于房产证井道不下来,是怎么回事。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上的准售建筑面积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综合考虑开发商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情况、房地产是否设置抵押等因素,对开发商可预(销)售多少房产的批准面积。开发商必须在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销售其开发的商品房,超过许可证上批准销售条件的,不能确保得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预售登记,购家权益也因而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为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的顺利进行,推进工程建设的进展,使开发商先收到的购房款可以用来缴纳其余未交的土地出让金,有关管理部门在操作上采取了变通的办法。即允许部分开发商先支付40%的土地出让金,取得临时的土地使用证,并在具备其他准许预售条件时允许开发商预售一定比例的商品
房;剩余商品房待开发商补齐余下60%土地出让金后方准予预售。需说明的
是,正式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盖北京市人民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让土地使用证专用印鉴,而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仅加盖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印鉴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这样,销售范围与开发商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就存在对应关系,在销售
许可证上便有相应的销售范围,如果同时开发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临时的证书,那么购家应在购房时了解所购房产是否包含在政府准予销售的范围内,关注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准售面积与开发商已售面积,开发商是否超面积销售等问题。另外,还应关注开发商是否及时向政府土地部
门补齐余下的土地出让金,这关系到开发商是否可以顺利取得所开发商品房的大产权证,并顺利为所有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此,购家在核验开发商提供的预售(销售)许可证时应请开发商详细地介绍并认真比较许可证上批准销售的建筑面积与开发商实际销售的建筑面积,以确保自己购购的商品房在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范围内,确保所签预售(购卖)契约能够得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预售登记,从而使购房行为得到有效保障。
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个别发展商迟迟不补缴剩余的土地出让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无法为其办理竣工工程的大房产证,该大房产证又是购家取得其房产证的前提条件,因此,许多购家面临入住完工项目多年而不能取得房产证的窘境。

所有买房要靠谱的,不要抵押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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