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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建设人才房,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

作者:眉山房产 原创作者:眉山房产 来源:眉山楼盘 2017-08-04 20:53
眉山房产讯,成都建设人才房,35万套之多。成都市房管局今天正式发布《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 ..

眉山房产讯,成都建设人才房,35万套之多。成都市房管局今天正式发布《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通过租购结合方式来满足不同类型人才群体的安居需求,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在人才购房支持方面,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在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方面,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方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为60-120平方米,其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

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方面,产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职住平衡原则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的配套住房,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为35-120平方米。

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

在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方面,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根据《细则》规定,若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条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如果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并且,本市人才安居工程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据了解,成都市将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约35万套,其中人才公寓约30万套,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约5万套。2017年将开工建设各类住房项目共37个,约8万套住房,其中首批项目约5万套住房拟于8月底前开工。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是人才,到处都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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